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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靶向整治吃公函”

发布时间:2022-08-30

近期,各地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公务接待中“吃公函”问题,严明纪律红线,开展明察暗访,完善制度机制,打出整治组合拳。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公款吃喝等“舌尖上的腐败”得到有效整肃,“无函不接待”“无函不报销”等规定也让公务接待行为更加规范。然而,面对制度约束,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却依然“吃心不改”,利用公务接待的机会,滥用公函搞违规吃喝。有的向外单位索要空白公函,需要时自行填写;有的先违规吃喝,后使用虚假公函报销入账;还有的搞“一函多餐”,一次公务接待安排多次用餐,超支的餐费再“削峰填谷”挂到其他接待函下……如此种种,必须严肃查处。

“吃公函”问题之所以产生,其中既有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牢、纪法观念不强、相关制度执行不到位等原因,也与公务接待的特性密切相关。在公务接待中,派出单位、接待单位分属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各自掌握的信息不对称,相互核实较为困难,因此每个单位都难以单独掌握公务接待行为的全貌,这也为“吃公函”留下可乘之机。再加上,即使“吃公函”问题在一个单位东窗事发,其他单位人员也可以利用信息不对称逃避处理,这使得部分单位、党员干部参与“吃公函”时无所顾忌、胆大妄为。

靶向施治、消除信息不对称现象,才能事半功倍治理“吃公函”问题。在实践中,有的地方采取统一公函样式、建立公函台账、升级公务接待监管平台、整合发票数据进行比对等方式,取得了良好成效。下一步,可以探索利用已有的电子政务、互联网监督等信息化平台,搭建公务接待模块,让公函审批、公函传递、公函接收在平台上运行,使每一份公函的流转都有迹可循,进一步扎紧制度篱笆。

在此基础上,纪检监察机关应注重加强执纪审查阶段的协作配合,努力消除信息差。“吃公函”行为往往涉及多个单位人员,或有人帮助提供空白、虚假公函,或有人参与违规吃喝。因此,在查处相关问题时,要克服畏难情绪,积极开展问题线索移送、转交和商请立案等工作,确保参与“吃公函”违纪违法行为的所有党员干部都依规依纪依法受到惩处,最大限度释放震慑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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