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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方体育(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洪泽站、宝应站、解台站标识标牌制作与安装(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04 11:40:37 分享
八方体育(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洪泽站、宝应站、解台站标识标牌制作与安装(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合同编号:NSBD-BPZZ-2018-01~03)
 
    1.招标条件
    八方体育(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洪泽站、宝应站、解台站标识标牌制作与安装项目已获批准实施,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八方体育(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八方体育(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洪泽站、宝应站、解台站分别位于淮安市、扬州市和徐州市境内,管理单位分别为八方体育(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洪泽站管理所、宝应站管理所、解台站管理所。因八方体育(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标准化建设的需要,拟实施洪泽站、宝应站、解台站标识标牌制作与安装,标识标牌主要为泵站室内外公告类、提示类、安全类、警示类、宣传类等九大类标识标牌及背景墙地图、厂房屋顶标牌等永久性标识标牌等。项目批复经费约为151万元。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合同编号:NSBD-BPZZ-2018-01~03。
招标范围包括:八方体育(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洪泽站、宝应站、解台站标识标牌制作与安装,以及相关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交货期:25日历天,即合同签订之日后25天内完成标识标牌制作与安装等全部合同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涵盖标识工程的设计、安装,或标识和标牌的设计、制作、安装,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万元的公共建筑标识标牌采购、制作、安装及服务业绩。(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和竣工(完工)验收证明等有效原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应能有效反映相关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3投标人近3年内无因行贿犯罪行为被限制投标的情形;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员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居民身份证于2018年10月23~29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除外,下同)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到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上海路7号)905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紫金[建邺]科技创业特别社区先导区)1号楼5楼第二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现场踏勘,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八方体育(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水源公司、江苏八方体育(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网、江苏水利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八方体育(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上海路7号江苏水务楼
    联  系 人:周  杨,15851717885(淮安)
           吕  伟,15152831475(扬州)
           倪  春,17351932727(徐州)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上海路7号江苏水务楼905室
    联 系 人:孟仁富
    电    话:025-86577055   17712870276
    传    真:025-86577051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南京市上海路支行
    帐    号:7321510182800011817
    9.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2.2.4
(1)
商务评分 标准
(10分)
投标人业绩
(10分)
2015年1 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万元的公共建筑标识标牌采购、制作、安装及服务项目的,每有一项业绩得2 分;本项最高得10分。
(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和竣工(完工)验收证明等有效原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应能有效反映相关内容,否则不予加分)
2.2.4
(2)
技术评分 标准
(48分)
技术响应
(10分)
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及性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程度进行比较,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规格及材质能够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0 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2 分,扣完为止。具体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技术要求细则,对各投标单位投标产品的技术响应情况进行评比分。本项最低得0 分,最高得10分。
实施方案及质量保证(8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图案设计、过程控制、生产管理及质量保证措施等进行对比打分,本项最高得8分,最低得0 分。
样品
(20分)
提供招标文件第7章 “供货需求”中所列的样品。投标人未携带样品或样品不全或样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结构、材质及关键技术要求的,酌情扣分或不得分。具体根据以下2项指标进行对比打分:
1、投标样品的材料、制作质量(10分),较好的得5-10分,一般的得2-5分;
2、投标样品的制作工艺水平、视觉效果、细节处理及装配质量(10分),较好的得5-10分,一般的得2-5分。
免费质保期年限
(3分)
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免费质保期年限基础上,每增加1 年加1.5 分,本项最高得3分。
售后服务措施
(3分)
根根投标人的售后服务办法,承诺响应时间、维修及更换不合格产品措施,服务人员配置和应急处理方案等赋分,本项最高得3分,最低得0 分。
投标人技术保障实力
(4分)
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具有ISO90001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投标人所投产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检测的环保节能合格产品检测证书得2 分(需提供证书原件校核)。
2.2.4
(3)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42分)
投标函报价 l、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40分;
2、偏差每超过评标基准价+l%扣1分,最多扣至0分;
3、偏差每超过评标基准价-1%加0.5分,最多计算至-4%;
4、对偏差超过评标基准价-4%以下的,0%~-4%区段按3款计分,-4%以下每超过-l%扣1分,最多扣至0分。
  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报价的投标人<5个时,为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报价的投标人≧5个时,为去掉1个最高投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报价的投标人≧9个时,为去掉2个最高价和1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2.2.4
(4)
其他因素
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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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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